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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會今天(23日)通過「國民年金法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包括放寬納保資格、修正保費計收及年資計算方式、放寬老年基本保證金額領取條件等,預計共嘉惠近400萬人。行政院長吳敦義指出,這次修正不但可以擴大照顧弱勢,未來民眾也不會因為短期職業轉換而重複負擔保費。

依照現行的「國民年金法」,有些民眾因領取些微的公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,既不足以供應退休後的生活開支,又無法加入國民年金保險,成為國保的缺口,因此這次修法將其納入,未來只要領取公保養老給付、軍保退伍給付的年資合計不到15年者,都可納保,預計將有5萬2千多人受惠。

在保費計收及年資計算方面,目前是按月計費,在民眾轉換工作的空檔,不管幾天,都得繳納國保全月的保費,變成當月得繳納國保及勞保兩種保費,造成加倍負擔。修法後,將改為按日計算,預計將有386萬人受惠。行政院發言人江啟臣轉述行政院長吳敦義談話:『(原音)本次內政部在兼顧制度公平正義與永續發展下,不僅將國民年金的保費計收方式由按月改為按日,讓民眾不因短期職業轉換重複負擔保費,減少民怨的發生;更放寬納保資格與老年基本保證年金的請領條件,擴大照顧弱勢。』

另外,領取軍人、政務人員、公教人員、公營事業人員一次退休金,而且沒有辦理政府優惠存款者,從滿65歲當月起,每個月以3千元加總計算,達原本領取的養老給付總額時,就可以納入國民年金保險,預計也將有2萬8千多人受惠。

這次修正也同時刪除配偶罰鍰裁處規定,並修正放寬原住民給付的領取條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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